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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触性皮炎症状


接触性皮炎是皮肤或黏膜接触外源性物质后,在接触部位甚至以外的部位发生的炎症性反应。在接触部位发生境界清楚的水肿性红斑、丘疹、大小不等的水疱。接触物若是气体、粉尘,病变多发生在身体暴露部位,如手背、面部、颈部等。有时由于搔抓将接触物带至全身其他部位,如外阴、腰部等,也可发生类似的皮炎。它是一种迟发性变态反应,发病有一定潜伏期,首次接触往往几天后才出现症状。分为急性接触性皮炎、亚急性或慢性接触性皮炎。

急性接触性皮炎,在接触的部位发生境界清楚的红斑、丘疹、丘疱疹,严重对红肿明显,并出现水疱和大疱,水疱破后露出糜烂面,偶尔发生组织坏死。患处常有灼痒或灼痛感。少数严重病例可有全身反应。除去接触物后,1一2周内可痊愈。若病因不能及时发现,或发生交叉过敏、多价过敏及治疗不当,皮炎则反复发作,或转为慢性接触性皮炎。

亚急性或慢性接触性皮炎,若接触物的刺激性较弱、浓度低,皮损表现为轻度红斑、丘疹,境界不清。若长期反复接触后发病,皮损表现为局部呈慢性湿疹样改变,轻度增生及苔藓样变,如洗涤剂引起的手部接触性皮炎。

病程有自限性,去除病因后,经治疗,一般3~5天至1~2周痊愈,如处理不当可发生糜烂、渗液或继发感染,甚至溃疡;如长期反复接触,局部发生浸润、肥厚、脱屑、苔藓样变等亚急性、慢性皮炎改变;有些患者可因此敏感状态逐渐加重,还可发生多价过敏,病情恶化;有些患者在长期反复接触后,敏感性逐渐降低而脱敏,再接触可不发生反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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